去年最後一日,立法院終於通過《反滲透法》,為加強民主 防禦再跨出一步。但這只是一種最為保守且屬性消極的立法 。事實上,我們能運用民主體制本身的優勢來強化民主防禦 ,那就是「建構公開揭露義務機制」。要補全《反滲透法》 所開啟的民主防禦機制之不足之處,臺灣應儘速著手加強「 公開揭露義務機制」,其中「代理人登記制度」、「民代公 職海外財產陽光法案」以及補強「經濟與產業安全法制」、 建立行政、立法機構中的國安戰略應對單位。這是蔡政府在 未來四年,應為民主防衛繼續努力的方向!
【面對外來極權挑戰,臺灣民主需要強化防衛】
從自由民主法治國的理念來說,民主法治的幸福家園必須依 靠制度性保障之建立來加以實踐。而當前民主法治社會之確 保,除對內必須針對社會時弊,持續建設,發展經濟,增益 國民福祉與弱勢保障之外,另一更為重要者,則在於必須能 抵禦不懷好意的外部勢力侵略與腐蝕。特別是這些外來勢力 不但在行動上敵視、否認,甚至打算消滅台灣現存的共同體 ,其價值觀與世界觀更以否定共同體所珍視的價值與認同為 基礎。這些外來勢力的意圖不外為:崩毀目標共同體的存立 基礎,並擴張其勢力與支配勢力範圍。
這類現存且持續中的危機與威脅,除了武裝侵略這種明顯的 型態之外,最為常見也時刻在進行的,就是敵對國家對現有 體制與社會的滲透與腐蝕。
拜全球化之賜,我們固然享受世界範圍的物資與資訊之交流 的便捷,但也正是這一便捷性與民主自由國家與社會的開放 性,使得意欲掠奪或宰制我國的境外勢力,特別是極權的共 產中國,能利用民主社會自由流通與開放性的特徵,以與之 價值相似的過往威權思想附從者及威權勢力殘餘,作為滲透 入侵的在地協力者,不惜成本挹注滲透工作,意圖崩毀我們 的普世共同價值與民主政治體系。
因此,現代國防除了傳統武備的整備之外,更應該在我們的 心防與意志上,甚至是共同體自由民主基石的確保與信守上 ,予以系統與全面的建構與加強。具體落實上,則為法制與 體制上,建構民主法制的堅實制度性保障基礎。這就是是民 主守護與防衛的基石。
去年最後一日,立法院終於通過《反滲透法》,為加強民主 防禦再跨出一步。但這只是一種最為保守且屬性消極的立法 。因為其所規範者僅是少數已造成實害的行為,在法制上屬 於「行為禁止」的規範模式,守備範圍小,且缺乏主動。對 於可疑或爭議行為,缺乏「義務違反」性的通報,以及藉此 建立預警性處遇的可能。此外,由於反滲透法是針對特定實 害行為之禁止,其程序必須採取嚴格的刑事訴訟程序,因此 ,確證的程序要求嚴謹,起訴、審判過程往往曠日廢時,無 法立竿見影,撒網即收。
事實上,我們能運用民主體制本身的優勢來強化民主防禦, 那就是「建構公開揭露義務機制」。當我們善用行政資源, 採取主動積極的態勢,才能更廣泛全面地對新型態的滲透、 威脅作出立即回應。因此,要補全《反滲透法》所開啟的民 主防禦機制之不足之處,臺灣應儘速著手加強「公開揭露義 務機制」,其中「代理人登記制度」、「民代公職海外財產 陽光法案」以及補強「經濟與產業安全法制」、建立行政、 立法機構中的國安戰略應對單位。這是蔡政府在未來四年, 應為民主防衛繼續努力的方向。
【推動「代理人登記制度」,與《反滲透法》一同雙殺中國 滲透】
威脅,事前預防勝於事後治療。面對中國對台灣的全面滲透 以及武器化資訊的飽和輸入,台灣終於在2019年的最後 一天,完成《反滲透法》的立法,對中國無所忌憚的全方位 滲透完成了初步的法制工作。然而,《反滲透法》屬於事後 的追懲,對於初期的風險疑慮行為,未能示警管理,也無法 持續監控。
因此,在《反滲透法》禁止中國介入選舉之外,我們還要積 極揭露中國代理人的金流與資訊,透過公開揭露資訊與對於 特定行為的揭示提醒,來讓國民獲得充分的資訊,以做出適 當而正確的判斷。這正是之前所推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 》草案的規範目的與制度精神所在。而代理人登記制度則係 這一草案建構資訊公開揭露的方法之一。
未來四年,朝野應繼續推動通過《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 讓兩種規範目的相近而手段不同的法律相互奧援,以預防與 懲罰雙管齊下,從源頭與實害兩個方向,雙殺中國滲透,才 能有效遏止日益猖獗且手段不斷推陳出新的各類滲透手段!
【建立民代公職海外財產陽光法制,讓人民檢視公僕是否在 海外收受利益】
台灣基於過去威權遺毒的殘餘問題,也由於轉型正義剛剛起 步,致使一直未能徹底肅清反民主、敵自由的團伙與勢力。 這些人往往利用民主體制剛建立時基礎未穩與法治實踐經驗 的不完善,繼續寄生於民主制度內。他們一方面享盡民主自 由的好處,一方面卻又利用民主自由保障的權利,吃盡民主 自由的豆腐,並接受外來極權政治勢力的各種奧援。近年來 ,甚至有側身於公職或國會之政黨與個人,在收受中國的利 益、好處或獲得給予優待之許諾後,配合中國的政治意圖與 主張,進行各類活動與協助滲透。
要防止我們的民代與公職人員心向中國,做出損害國人利益 的施政或立法,就必須透過立法,對其課予更多義務,強制 公職人員、民選官員與民意代表必須揭露其在中國的資產。 若在中國置產或經營事業,收入或獲利達到一定比例,也應 該限制擔任與參選特定公職資格,不只避免利益衝突,更防 備他們威脅自由民主價值確立與實踐。
【補強經濟與產業安全相關法制,慎防技術外流】
審視近年來的國際政治經濟情勢,經貿衝突顯然是攸關全球 與各國下一步發展的重要議題。而方興未艾的美中貿易衝突 ,重新凸顯了一個重要的概念:「經濟安全就是國家安全! 」經貿衝突的檯面化,戳破了台灣某些政黨、政治人物或「 意見領袖」最常掛在嘴邊的「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 讓我們看清這句話的荒謬與虛矯。
台灣經濟早已告別過去的廉價、勞力密集的加工出口模式, 已從勞力密集產業,逐步轉向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之技術產 業模式。而美中衝突所凸顯的另一個重點則正是:技術領域 ,特別是關鍵技術與科技,將左右一國的技術產業與經濟, 乃至國家發展的未來。
台灣有不少世界級的科技產業,其技術來源或來自美歐等先 進國家,或由我們自己獨立開發,這都是攸關台灣經濟未來 持續發展的重要無形資產。要避免這些技術被中國等外國或 境外勢力竊取,必須確保敏感的技術機密,確保人才的培育 與維持。這些,都需要我們建構各類法律制度來加以保障。 因此,如防止經濟間諜的《經濟間諜法》、保障敏感科技的 《敏感科技保護法》等,都是亟待建構確立的經濟安全維護 法制。
【設立國安層級的「戰略指導單位」】
面對新型態威脅與滲透方式的嚴峻挑戰,我們需要有一個能 宏觀思考、具有長期戰略洞察能力的戰略評估與計畫單位; 也需要能主動積極地指揮廣泛蒐集情報,並爬梳、分析、判 斷的情搜指導單位;更需要具有整合跨部會、系統整合各級 機關能力的協調指揮單位。
盱衡全球戰略全局,評估、分析、預判各類威脅,並協調、 調動國家資源人才進行應對,本應該是一國最高國安單位的 職能與使命。但我國現行體制對此這些職能的發展與建構, 長期荒疏又缺乏系統整合,已到了危及國安的地步!
所以,我們應在國安會的指揮層級建立新的「戰略指導單位 」,統合政府跨部會資源與民間組織的力量,以應對當前各 類危機並發揮最大綜效。目前,國安會對政府各機關的橫向 協調與縱向指揮上,缺乏明確完備的制度建構,而戰略評估 、企劃與情蒐指導的諸多能力,也因為組織制度的不合理, 缺乏長期規劃與經驗傳承。補強這些面向,是我們亟待完善 的體制建設工作,也是面對危機社會與國際情勢刻不容緩的 工作。
【立法院應成立「當前危機委員會」】
中國的新型態滲透與日趨緊迫的恫嚇脅迫,已成為台灣的「 當前危機」。面對危機,除了行政系統的整備應對,代表民 意的立法機構也應有體系性、配套性的應對與處置。而這種 系統性的立法工作,應在國會中設立特種委員會來加以應對 。這個委員會的目標,將是專門處理相關法案的調查研究、 全面改良與創新民主防衛的法律工具,並對這些法制的執行 進行監督審查與預算審議。
美國為了防堵中國,已在 2019 年初啟動當前危機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Present Danger),台灣作為中國滲透重災區,我們宜以美國 的經驗為師,在國會成立類似「當前危機委員會」的特種委 員會,從宏觀面與體制上處理這一當前危機,持續完善體制 與進行相關法制工作,並繼續監督執行與相關資源配置的問 題。從監督與立法的層面,達成面對當前危機的積極作為。
【結語】
隨著中國益發積極在國際社會中加強聲量,意圖展現、強調 其作為「崛起大國」在世界中的發話權,中國早已不是過去 那個「韜光養晦」,並試著積極融入國際社會,尋求加入國 際社群的開發中國家。如今,中國更加強調他在區域的宰制 地位,並且認為國際秩序應該由其參與制定,而不是遵循既 有的秩序。這些更加侵略性、專斷性與聲索自我權利的姿態 ,這種對普世價值否定與鄙夷的心態,正是他們當下及未來 面對包括台灣在內的區域各國,與進一步挑戰世界秩序的姿 態。在中國的野心之中,台灣更是他們亟欲謀劃、實現戰略 企圖的重要、關鍵對象。
中國極權政府雖然想要對臺遂行支配,但他們並不認同台灣 人民所始終珍視的自由民主法治基礎的、普世基本價值與權 利。也因此,他們對台灣的作為,始終以否認、孤立、崩毀 台灣共同體價值與秩序為主要目的,並藉此開展各種各樣的 手段與威脅。而價值觀與臺灣歧異如此巨大,甚至互斥的極 權政權,要介入台灣的政治議程與運作體系,需要協力者與 代理。因此,中國平時其主要透過滲透、攏絡來加以實踐其 目標。
台灣面對這些日趨積極的威脅,更應利用民主自由法治社會 的自身優勢,透過訊息的適正性確保,廓清事實以使台灣的 政治議程運作適切且正當。我們認為,要達成這目的,建立 「公開揭露義務機制」如「代理人登記制度」、「民代公職 海外財產陽光法案」,以及建置「經濟與產業安全法制」、 建立行政、立法機構中的國安戰略應對單位,都是不可輕忽 的工作。這,是當前臺灣法治的重要任務,更是臺灣無可迴 避的艱鉅挑戰。
【面對外來極權挑戰,臺灣民主需要強化防衛】
從自由民主法治國的理念來說,民主法治的幸福家園必須依
這類現存且持續中的危機與威脅,除了武裝侵略這種明顯的
拜全球化之賜,我們固然享受世界範圍的物資與資訊之交流
因此,現代國防除了傳統武備的整備之外,更應該在我們的
去年最後一日,立法院終於通過《反滲透法》,為加強民主
事實上,我們能運用民主體制本身的優勢來強化民主防禦,
【推動「代理人登記制度」,與《反滲透法》一同雙殺中國
威脅,事前預防勝於事後治療。面對中國對台灣的全面滲透
因此,在《反滲透法》禁止中國介入選舉之外,我們還要積
未來四年,朝野應繼續推動通過《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
【建立民代公職海外財產陽光法制,讓人民檢視公僕是否在
台灣基於過去威權遺毒的殘餘問題,也由於轉型正義剛剛起
要防止我們的民代與公職人員心向中國,做出損害國人利益
【補強經濟與產業安全相關法制,慎防技術外流】
審視近年來的國際政治經濟情勢,經貿衝突顯然是攸關全球
台灣經濟早已告別過去的廉價、勞力密集的加工出口模式,
台灣有不少世界級的科技產業,其技術來源或來自美歐等先
【設立國安層級的「戰略指導單位」】
面對新型態威脅與滲透方式的嚴峻挑戰,我們需要有一個能
盱衡全球戰略全局,評估、分析、預判各類威脅,並協調、
所以,我們應在國安會的指揮層級建立新的「戰略指導單位
【立法院應成立「當前危機委員會」】
中國的新型態滲透與日趨緊迫的恫嚇脅迫,已成為台灣的「
美國為了防堵中國,已在 2019 年初啟動當前危機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Present Danger),台灣作為中國滲透重災區,我們宜以美國
【結語】
隨著中國益發積極在國際社會中加強聲量,意圖展現、強調
中國極權政府雖然想要對臺遂行支配,但他們並不認同台灣
台灣面對這些日趨積極的威脅,更應利用民主自由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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